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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小常识:网上租房要当心
发表时间:2010-1-12
 

 
  2009年12月,曹先生在某网站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按照网页上的联系方式和一名孙姓男子约定了时间看房。因为价格便宜,曹先生当天便与孙某签订了合同。
 
  在预先支付了三个月一万余元的租金后,孙某承诺于月底交房子的钥匙和门卡。可直到2010年元旦的钟声阵阵敲响,曹先生却始终未能联系到孙某。

  经鉴定,孙某提供给曹先生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均系伪造,曹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已上当了。

  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市发生此类案件百余起。作案人员通常使用假身份证租房后即伪造该处住房的产权证,再假冒“房主”通过中介登记或网络发布租房信息,与被害人签订租房协议,骗取租金和押金后逃逸。

  警方提示:租赁房屋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如通过网络直接与房主联系的,签订协议前最好走访周边邻居了解虚实。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对方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如发现受骗上当,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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